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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三网合一”口号喊出来了,人民群众答应了吗?

[评论]:“三网合一”口号喊出来了,人民群众答应了吗?

  这则消息真的有点石破天惊之举。

  作者:网友代言人  发表日期:2005-10-24 20:15:50 (新浪)

98年就开始喊三网合一的,现在居然一声不坑的把它写进十一五计划了,难道是时机成熟了?未免吧。广电、电信行业内的垄断和霸王条款都没解决呢,在北京不用歌华的网络还真没法看电视,用网通的电话网络,你觉得乖乖的任它摆布呢。

难道是小民没有高瞻远瞩的眼光?不相信政府的力量?非也非也。

如果是上月球、探火星之类的事情,小民还真的不感兴趣,随你怎么搞,我就看看热闹。但我天天要用网通的网络上网,晚上要看电视,还得打手机,万一你某一天说,没有暂住证的人不能看电视,不能用手机,不能上网,我怎么办?

所以,我是要说几句的,而且唱的反调。不但我一个人唱,还要拉一帮人来唱。

———————————————————————————————————

十一五规划写道:“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

以下评论来自新浪网

——————————————————————————————————

1,写进规划里也好,写进电信法也好,都是纸上谈兵的事。真正实现,
还是个利益分配问题,要看那些既得利益者如何来决定了。

2,会不会又是一只垄断怪物?会不会象今天的垄断部门一样,明天的网 络部门也是高工资、高亏损,吞噬国家财政的让一部分人先暴富的公 务员乐园

3,合与分,都是领导的游戏,可千万别老想打老百姓的算盘.

4,合并不合并与咱老百姓没关系, 写不写进电信法我也不关心, 我 想说的是:合并后会不会导致垄断!写进电信法后会不会加深和保护 了垄断? 合并后向咱老百姓收费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5,应该是技术平台的合并,否则垄断巨头电信业怎么会有那么老大的不 高兴呢?好像听说歌华有线曾想憋着要在有线网上通电话了,话费当 然便宜。说现在这是垄断呢,还应该是合并后会垄断?反正现在的长 途挺贵的,也不致于让IP“话吧”来火一下。技术平台合并,倒看 ,好像也可以叫资源“共享”才对,电信广电联网共用一条线,省钱 就行,剩下的只有在共享平台上争服务的事情,没准广电的可以作长 途电话接入,互联网的可以尝试广电,就如互联网,没听说哪个网站 的信息服务喜欢垄断的,有什么不好?

6,我们热切盼望三网合一。中国福建省大田县电视台由于垄断加缺德,
让我们愤恨加无奈!他们搞一个机顶合出来,骗老百姓说信号更清楚 ,实际上的作用是防止一户有两台电视同时看,防止自建房的人只开 一个户。我们说你觉得怎么收费更合理就怎么收费不要搞这伤天害理 的事,可是他们由于垄断加缺得想出了这个馊主意!如果三网合一我 再也不求他了!

7,
HOHO~~
是不是顺带把信产部和宣传部一起合并了,
又少了 个累赘的机构了
哈哈
最好连互联网出版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都整合 了,效率高得多。

8,
三网合一是非常欠考虑的.一\不利于竞争,二\对安全是一个严重 挑战.

9,
难!三网合一恐怕意味多少人失业!

10,
一个垄断型大企业即将诞生

11,
错了,任何企业利润来源是否合理,这与企业是不是国家的没关系, 倒与垄断有关系,只要它是垄断的,它就可以伸手向要老百姓要钱, 甚至可以要挟国家,要不然它就停你的电,断你水;我可以说国家的 企业偷税漏税更厉害,我还可以说现在垄断的企业大多是国家的企业 !!!!

12,
凡是对百姓生活利益有好处的事,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艰难的过程;而 对官僚体制的利益有所触动的事,也同样都需要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 程。其理由就是:
1、时机不够成熟;2、需要认真研究;3、4 、5、6、
7、8、9、
凡是对百姓利益有所触动的事,而对官 僚体制的利益有好处的事,都不需要过程。其理由是:与国际接轨

13,
政府口号喊的好。2000年都有专家提出三网合一,十五计划也有 提到,可以实现了吗?
三网在传统意义是指将,电讯信号、互联网 、广电信号合成在一张网上传输。减少技术接口,达到节约的目的。 狭义上可以指数据IP化。对于百姓当然是好事,可是技术官员为了 集团利益为以各种理由拒绝。
比如,电信合合分分、分分合合,百 姓受益了吗,虽然话费便宜了,那不是电信公司给大家的恩惠,是因 为技术的进步,营运成本明显降下来了,他们好意思不降吗,之前,
电信、联通两张网,不都是GSM为什么国家不从百姓的利益考虑,
统一经营骨干网吗?又为什么如铁路网线国家又控制的死死的,说白 了,都是集团利益博弈的产物。
最后再重申一点,十一五规划里原 话是这样的:“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
什么是宽带通信网,应该是 指目前的互联网应用为主的通信骨干。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呢 ,至少还都没有接触到,所以说,这三网绝对不是五年前的三网,还 是将来式的三网。其实,规划者早以为自己的将来留下退路了。我们 能有多大的好处呢?
体制上的问题不解决,不会有真正的“和谐社 会”。
我们最多只能“拭目以待”。不然你说能做什么呢?

14,
“三网合一”应该是“技术平台”的“合一”,而不应该是企业的“ 合一”。比如,1、强制统一为“IPV6”运行平台;2、强 制统一视频、数据的传输接口;3、强制“三网”之间传输带宽必须 达到某某要求(不要象现在的电信客户访问网通网络或联通网络那么 慢!!!)。

15,
最好把电信、互联网、信息、电力、教育、新闻出版等等反正相 关的或搭上边的东西们都整合起来,整死那些不知好歹的老百姓们,
谁叫你们想有选择,想贪便宜!

16,
没觉得,三网合一是一个大趋势。对中国来说目前的核心是内容与传 输介质的分离管理。没看出有什么阻碍竞争的地方,潜行的很多融合 业务倒是频频惹来所谓恶性竞争的置疑。至于对安全的挑战更是不觉 得,至少这个挑战远没有无线网络来得大。

17,
三网合并,好好好,合并好!
想想看,就咱们小区那屁大的一个地 方,电信先铺了一张网、然后联通来再建一张网,接着网通、长宽还 有些乱气八糟记不得名字的公司也来搞自己的网,有必要吗?我们是 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势,政府要出面干预,制 定相关政策,像网络这种基础设施投资,千万不要搞无谓的重复建设 ,浪费纳税人的钱!
我觉得应该转换一下管理观念,网络基础设施 应该由国家主导建设,产权权归国家所有。各电信向国家交纳网络租 用费,提供基于国家网络上的服务,但无权建设自己的网络。
这就 好比一家运输公司,他只管弄好他的司机和车队车辆,而不必去担心 道路的铺设问题,道路由国家建设和维护。不可能你开了一家运输公 司,就要自己投资去建属于自己的道路网络,而且还不允许别人使用 。两个城市之间,有多少个运输公司,就得各自铺多少马路?如此重 复投资,极度浪费耶!
所以,国家要下定决心整顿,把运营商逐步 改造成运输队的角色,绝对不能允许运营商搞诸侯分割,挟“网络” 以拒“国家”。网络要尽快合并,收归国有,像道路铁路一样归国家 管理和支配!
其实,手机网络也一样存在类似的问题,GSM、C DMA、TD—CDMA等也应该尽快整和,运营商们可以扔掉网络 建设的这个大包袱,专注于提供服务,!

18,
转-我觉得应该转换一下管理观念,网络基础设施 应该由国家主导 建设,产权权归国家所有。各电信向国家交纳网络租 用费,提供基 于国家网络上的服务,但无权建设自己的网络。
这就 好比一家运 输公司,他只管弄好他的司机和车队车辆,而不必去担心 道路的铺 设问题,道路由国家建设和维护。不可能你开了一家运输公 司,就 要自己投资去建属于自己的道路网络,而且还不允许别人使用 。两 个城市之间,有多少个运输公司,就得各自铺多少马路?如此重 复 投资,极度浪费耶!
所以,国家要下定决心整顿,把运营商逐步 改造成运输队的角色,绝对不能允许运营商搞诸侯分割,挟“网络” 以拒“国家”。网络要尽快合并,收归国有,像道路铁路一样归国 家 管理和支配!

[ Last edited by 北狼 on 2005-10-24 at 21:44 ]
血燃皮毛的狼群,凝望着人类冒烟的枪口,眼神,坚硬而沉静,没有丝毫的恐惧。
逐风奔驰的狼群,踏着辽阔的原野,流露出天生的野性,那是一种傲气,浪迹天涯血干魂尽的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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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中国政府酝酿5年内三网合一 可能写进电信法

  晨报讯(记者 焦立坤) 中国政府决定,未来五年内,在IT业启动一项重大改革:“三网合一”。

  在刚刚公布的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将“三网融合”这一重大技术动向写入其中。这意味着一个重大的政策信号:国家决心打破横亘其中的体制壁垒。

  十一五规划写道:“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但对中国电信业的走向却是一个极其重要而敏感的变革征兆。

  “我感觉,中国可能要下决心解决‘三网合一’的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表示。

  “目前我国‘三网合一’在技术上已经不成问题,关键是体制分割矛盾如何解决。”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俊德说。虽然我国电信与广电分水而治,但技术日新月异,产业迅速走向融合,原先的行业壁垒已难以维系。IPTV、手机电视都在潜行,但固有生产关系的羁绊已相当明显。

  “‘三网合一’实际上对广电和电信双方都有利,而要实现这一步,首先要改变现有的体制。”张昕竹告诉记者,“三网合一”的大框架实际上早就确立,但一则囿于时机,二则触及某些利益群体,所以迟迟没见变革的动静。

  现在,专家们仍支持成立一个专门的电信监管机构,类似于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的统一机构,统一电信与广电的功能。记者了解到,在南方某地,电信部门与广电部门已开始尝试融合,由专门的运营公司实施两者功能。但这种做法尚不具备大幅展开的条件。

  互联网、电信网、电视网合一,1998年就已在国内提出。后因中国电信拆分,此事无疾而终。但“三网合一”被认为是行业不可阻挡的趋势,时机已经到来,十一五规划在宏观政策层面点燃了新的希望火花。

  不过,规划的执行力较弱,专家们认为“三网合一”应该得到法制的进一步认同。张昕竹透露,目前我国第一部《电信法》正在国务院法制办进行最后一*意见征求,在宏观政策明朗下,“三网合一”极有可能写进《电信法》。“我对此比较乐观。”张昕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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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网合一:勇敢者的游戏

  作者:李敏  

  合二为一

  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演化,用户希望通信终端具备越来越丰富的功能,利用普通电话线可以接入互联网,利用手机可以看电视,而利用计算机则可以接触到一个缤纷多彩的多媒体世界。这种需求因素也就驱动着不同的网络运营者不断地去扩充自己的网络增添新的功能,广电网努力去构建双向传输机制、增加对数据业务的支持;因特网也积极提高QoS支持水平,以期可以在因特网上顺畅地传播语音和视频流。

  不管是单一网络的不断完善还是广电和电信运营商的合作,最后的结果就是一张网,语音、数据、视频和多媒体信息,都可以在这张网络上畅通无阻。把这张网络比作一条宽广的公路,网络融合就是希望在上面行驶各种各样的车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去改造汽车,可以让汽车的尺寸、速度按照公路的标准参数来设置,这样可以保证行驶的顺利,也减少各种各样的拥塞和摩擦;另外还要去改造公路,使其更宽广、更具容纳性,为了服务于不同级别的车辆,甚至需要为它们开辟慢行道、快行道以及专用通道。同样的道理,网络融合的未来必然会对不同信息类型的编码、封装格式以及传送网的功能演变提出具体的要求。

  挑战带宽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为了迎合这种三网合一的趋势,传送网必须要向着增大带宽容量、提高综合业务支持能力、网络更加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首先是带宽,这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众所周知,目前电信网络的底层传输基本上是由光纤连接,而追求更大容量、更远距离一直是光通信的发展方向,加上近几年数据和视频业务的暴涨,对传输网提出了不断扩容的要求。

  在骨干网,SDH加WDM仍然是目前最好的选择。由于40Gb/s的SDH系统目前实现成本较高,因此主干网扩容的希望还要寄托在DWDM技术上,近几年,DWDM系统容量仍然以32/40×10Gb/s为主,扩容是可以通过增开新的波长通道来实现,也可以逐步引入160×10Gb/s升级系统。

  另外由于大量暗光纤的存在,骨干网的带宽问题不会构成太大的压力。在城域网,WDM技术也是解决带宽问题的一个有力手段,由于传输距离短、容量要求不大,可以采用信道间距很大的稀疏波分复用(CWDM)技术,降低对光器件的要求,这样可以使用廉价的无需制冷的激光器与低性能滤波器来降低成本进而降低建网成本。

  在接入网,用户对带宽的需求更明显也更直接。以IPTV为例,由于IPTV在网上传输的主要内容是流媒体,相当一部分带宽在2M以上,有的甚至多达6M左右。这对接入带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目前部分开通的IPTV试点中,大部分运营商采用MPEG4技术,是在小于800k的传输带宽的计算机和IPTV机顶盒上实现的,较高的压缩率是以牺牲清晰度为代价的,因此其画面质量大多不能令用户满意。而采用MPEG2技术,同等质量画面需要的传输带宽较MPEG4技术高,使用国内主要宽带接入方式ADSL无法提供高质量服务,无法实现流媒体传输画面的连续性。因此必须采用新的技术才能满足IPTV对接入带宽的需求。

  光纤到户(FTTH)是一种可以为视频流业务提供足够带宽的接入方式,并且能够实现对称的双向传输,这种技术被业内人士普遍看好,认为是解决IPTV带宽需求的首选接入方案。从技术角度考虑,FTTH采用的技术方案与用户的地理分布有关,通常FTTH可采用两类网络结构。一是无源光网PON结构,二是点对点结构。FTTH的两种实现方式的上下行都可以达到100M。在未来家庭中,IPTV以及高清晰度数字电视对接入带宽都有着明确的高要求,实现100M接入将是很有必要的。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会诞生其他新的接入技术,来更好地解决接入网的带宽问题。

  完善多业务承载

  传输网的多业务承载能力也必须在网络不断融合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这是因为网络融合就意味着要利用一张网同时传输语音、数据、视频和多媒体多种信息类型,而目前的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以IP为主的数据业务增长极其迅速,就流量而言,已经超越了传统话音业务。

  而传统的传输网主要是根据电路模式的话音业务而设计的,存在诸如业务支配处理复杂、带宽效率低、传输数据业务成本高等缺陷,不具备对IP业务优化传送和对宽带数据业务进行汇聚和疏导的能力。

  在多种信息类型还没有统一成同一种数据格式之前,建立多业务传输平台是很有必要的。实现的技术有多种,其中包括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平台(MSTP)、弹性分组环(RPR)以及CWDM技术等,MSTP目前由于其较好的SDH延续性、技术成熟和天然支持TDM业务等优点被运营商普遍看好。

  进军智能化

  尽管DWDM技术以及大量的暗光纤可以很好地解决带宽问题,但是,在多种信息共存的网络里,业务流量必然会呈现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因此对带宽也需要进行灵活而动态地分配,以此增加带宽的利用效率。而传统的SDH网络往往采用人工配置网络连接,很难达到网络融合对传输的要求。

  另外,语音和视频等实时数据的传输,就意味着未来网络必须能够保证某种具体的QoS,同时也要为不同业务流提供不同的传输服务等级,以体现未来业务的差异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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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法审议还需6个月 三网合一等将明确规定

  本报记者 王为民

  8月末,信息产业部召集全国通信管理局局长,审议刚刚出炉的最新版《电信法》草案,“与前几稿相比,草案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接近法律条文了,”参加讨论的一位管理局局长表示。

  与此对应,权威部门有关官员日前也向《通信产业报》记者透露,《电信法》将在今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电信法》一旦出台,将结束电信行业多年无法可依的局面,同时,与之相关的各项电信改革也将提上日程,这将会对我国电信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一位电信法专家告诉记者,“《电信法》的出台指日可待,最晚不超过明年。”

  明年下半年或有结果

  浙江大学一位法学博士告诉记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审议的一般程序,一部法律出台一般都要通过三次审议,而按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开一次全体会议的惯例,完成这三次审议,将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

  依据这一流程,即便在今年内提交审议,但真正能够最终通过《电信法》,也只能在明年下半年等待结果。如果审议未被通过,则要重新进行修订。

  尽管《电信法》出台具体在什么时候还未能确定,但业界还是对《电信法》提交人大审议,给予了积极地评价。

  部分曾参与讨论《电信法》草案稿的地方通信管理局人士表示,从本次提交审议的《电信法》来看,近年来,通信管理局监管工作总结出的经验,在其中都有充分地体现,这将有利于应对今后电信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教授向记者表示,《电信法》能够在今年年底提交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这是《电信法》工作上的一个“突破”,今后,《电信法》将进入更高立法阶段。

  老问题与新思维

  事实上,《电信法》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在前不久,信息产业部在贵州召开电信普遍服务会议,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在发言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着力研究和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竞争模式。加强立法工作,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局面。”

  “《电信法》的出台,已经刻不容缓,它关系着整个电信行业管理体系建立的根本问题。”一位参加本次会议的国际电联的代表告诉记者。

  事实上,《电信法》草案从1980年即开始起草,1988年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1993年起草工作开始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并于1998年和2003年,分别列入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前后共历时25载。可谓一波三折,举步维艰,一直未能进入到立法的核心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长期关注电信领域的社科院研究员余晖告诉记者,《电信法》属于行业立法,立法意图不可避免趋向行政部门、难以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出台一波三折并不难以理解。

  “这主要是由于各方意见不统一,《电信法(草案)》一直未能在国务院法制办形成统一意见,提交工作一直在延迟。”电信法起草专家委员会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当记者询问有哪些分歧时,该人士并未明确回答记者的提问,只是表示“主要集中在过去未解决的问题上。”

  据记者了解的情况,依照现行《电信条例》的执行经验,分歧主要是集中在:三网合一,互联互通、电信资费、普遍服务等“老问题”上。而《电信法》中,也对这些问题都做出了规定。

  “处理这些问题的原则主要是回避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化解监管中的‘空白点’,否则提交人大审议将难以进行。”上述专家向记者表示。

  据悉,在《电信法》新草案中,对以往一些关键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如三网融合,早在1999年国务院发布75号文件,明文规定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明确广电网络不得经营电信业务。而这曾一直被业界认为是《电信法》在三网合一问题上无法逾越的体制门槛。

  此次《电信法》中就明确规定,通信和广电持相应的业务许可证,就可以进入对方领域开展业务。这为三网合一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而在互联互通方面,此前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电信法》送审稿中就已单设一章,并参照《电信条例》的执行经验,对互联互通做出规定,并同时设立了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

  北京邮电大学舒华英教授告诉记者,互联互通实质上涉及到的是一个*作层面的问题,需要通过专门的规章来落实《电信法》关于互联互通的要求。

  有专家指出,随着电信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用户对电信业务需求的不断增强,《电信法》对互联互通的规范也深入到互联内容、互联所涉及的技术、互联结算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具体要求来规范,这不仅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也更符合《电信法》立法的本质要求。

  “无形之手”推动

  外界对《电信法》寄予较高期望并不难理解。但是,期望《电信法》能解决所有问题,却是不符合实际的。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一位参会的地方通信管理局代表给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在处理一个电信计费纠纷的问题,质监部门依据的是《计量法》、消费者依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部门只有《电信条例》。从法的效力来看《电信条例》远低于另两部大法规,在这样的情况下,《电信条例》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因此,在监管工作中,往往容易出现监管的“空白”。但是,《电信法》一旦颁布,那么在处理这种问题时,又该怎样维持这种公平的监管环境呢?

  余晖告诉记者,当前政府各行政部门具有立法、执法、行政等功能,电信立法涉及很多的部门利益。因此,作为行业法律,《电信法》执行上,还将存在一些困难。

  中国律师协会蔡海宁律师告诉记者,一个盗窃者可以因为截断光缆当废品出卖被送进班房,一个公司却可以破坏几十条光缆,造成大规模通信中断,而不会触及“破坏通信设施罪”。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电信法》的制订只是填补无法可依的局面,要建立一个健康的市场秩序,更关键的是在于要利用市场调节的方式,实现监管。如在资费方面,市场充分的竞争,监管部门在价格上的约束力将逐渐被市场所取代,避免监管机构和运营企业在资费上的人为管制。“必要时,通过市场来调控,将更符合《电信法》立法的根本要求。”余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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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博伦通信推出测试系统 确保三网合一服务

  【eNet硅谷动力消息】思博伦通信近日推出Spirent DLS A2PxTM和Spirent DLS V2xTM测试系统,这两款新产品能够检验宽带接入网络的标准符合性、互*作性和语音/视频/数据三网合一服务的性能,将为服务提供商和网络设备制造商(NEM)在部署高速接入基础设施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非对称数字用户线路2(ADSL2+)和甚高速数字用户线路(VDSL2)。

  ADSL2+和VDSL2是正在迅速得到采用的新兴技术。服务提供商利用这两种技术扩展用户接入容量来支持融合语音、数据和视频的三网合一服务。思博伦DLS A2Px和DLS V2x测试解决方案使将满足与提供视频服务相关的高QoS要求、符合行业标准、支持运营商级三网合一传输流,并具备与当前通用DSL调制解调器和DSL接入复用器(DSLAM)设备的互*作性。该方案通过仿真TR-067、G.992.5和G.VDSL2等标准规定的各种回路和噪音损耗,确保设备和网络通过国际电信联盟(ITU)-T或DSL论坛认证。制造商可以在试验室环境中,依照苛刻的标准进行测试并取得一致的和可重复的测试结果,从而实现更快和更高性价比地开发产品。

  思博伦的DLS A2Px和DLS V2x系统提供多方面的评估和检验工具:

  ○符合性、功能、性能、可伸缩性、容量、弹性与恢复性、损耗;

  ○针对不同客户环路设定的准确、可重复仿真;

  ○模拟现实环境中的噪声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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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法出台要等明年 三网合一仍悬而未决

  晨报讯 (记者 焦立坤) 记者昨日从可靠渠道获悉,《电信法》草案正在国务院法制办紧张修订,“最后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就能呈交全国人大审议了”。

  一位接近信产部的人士透露,在8月8日形成了新的草案,再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讨论就基本可以定稿了,这个时间大约半个月就能搞定。但接下来,这部业界企盼的法律交由全国人大审议后,还要走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意味着《电信法》出炉的最快时间要在明年。

  记者了解到,草案涉及通信和广电“业务融合”的敏感区域,这是“三网合一”(三网指互联网、广电网和电信网)的前奏。在我国电信、广电分水而治,互不许进入。“三网合一,是草案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有几个方案,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写入。”一位内部人士称。

  不过,另一个业界关注的焦点——设立信监会,《电信法》草案暂时不会提及。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征询意见的时候,当时中国律师协会直截了当地建议法制办将设立信监会写进《电信法》,此建议得到许多人士的赞同。

  去年7月,由信产部代为起草的《电信法(送审稿)》呈交国务院法制办。经过一年多调研、座谈、修改,这一段征程即将走完。

  在今年年初的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产部官员曾宣布,今年信产部要推动《电信法》立法早日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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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计算机报:三网合一改变了什么

  文何平

  “三网合一”已是大势所趋,成为电信业的主旋律。

  当这种融合演绎至技术、网络、业务等诸多方面时,监管之苦、整合之难也让人倍感挠头,亟待解决。

  “三网合一”使传统的广电网与电信网都可以改造成功能更全面的新网络,随之产生了业务融合的可能。随着新技术的发展,铺设光纤的成本大大降低,IP技术的运用日益成熟,网络改造的成本降低了;数字技术的运用使高清晰电视所要求的带宽相对降低了。

  融合趋势不可挡

  在这种技术条件下,传统的广播电视网络实行双向改造,就可以在不影响广电传输所需带宽的前提下向公众提供电信业务,而且这种改造从经济上来考虑是可以承受的。同时,对传统的电信网络而言,使用新的接入技术改造后,带宽不再成为其传输广电节目的障碍,而IP技术的运用,使点播可以以自动寻找地址的方式进行,同样可以达到广播方式那种同时向千千万万个用户传输的效果,从而使电信网可以同时承担电信业务和广电传输业务。实际上,无论哪个网络经过改造,都既非传统意义上的广电网也非传统意义上的电信网,而是一个功能更为复杂、多样的新网络。这样的网络同时还可以提供互联网服务,这就是所谓的“三网合一”。可见,“三网合一”,并不是简单地以某一个网络代替其他的网络,而是现有网络经过改造后,功能得到扩充,可同时兼容传统的广电网、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功能,是网络功能的融合。

  在网络功能全面扩充的技术条件下,一个主体通过改造网络同时从事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传统条件下同时从事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在经济上的障碍被突破了。于是出现了同一网络的多种利用,具体体现在:利用有线电视网提供IP电话、视频会议等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利用电信网提供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服务。网络融合而带来的业务融合,能有效限制网络运营商的垄断,促进竞争。同时,IPTV业务中节目供应平台与用户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能使广播电视业务能附着大量的增值电信业务,极大拓宽电信业务的发展空间,有重要的产业发展意义。因此,世界上有些国家开始对通信管理政策进行一定技术的调整。通过对广电传输和电信传输实行相互开放,允许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从事电信业务,也允许具备条件的电信运营商传输广电节目。美国、英国等都在上世纪90年代允许电信与有线电视运营者相互进入。同时,加快统一监管机构建设。有些国家在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业务融合的过程中,也逐渐对监管机构作了调整,统一了电信业与广电业监管机构。美国成立了联邦通信委员会代表联邦政府监管电信业和广电业;英国将电信管制局、独立电视委员会、广播标准委员会、无线管制局和无线通讯局统一为通信管理局;澳大利亚将通信管制局和广播电视管制局合并为通信与传媒管制局。

  监管鸿沟难填平

  “三网合一”可以说是网络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它并没有填补电信传输与广电传输在业务性质与监管要求上的鸿沟,也没有改变二者在监管规则上的差异。确实,“三网合一”给电信传输与广电传输在物理网络与业务方面带来了一定的融合。但冷静地分析,应该说这种改变仅仅是二者外部关系的改变,二者的内在业务性质差异以及由此而决定的监管要求的差别则并没有改变。

  “三网合一”导致的网络融合使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可以依托在统一的网络上进行,但却无法改变一个基本事实:广电传输的本质是公共信息传播,是将某种内容无差别地同时向千家万户进行输送的过程;电信传输的本质是私人信息传送,是将成对的通讯双方的信息输送给对方的过程。这决定了广电传输属于媒体的范畴,产生的效果是形成公共舆论,而电信传输属于私人通讯工具的范畴,产生的效果是实现私人信息交流。

  基于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两种业务性质的不同,在监管要求方面两者也有本质的不同。广电传输特别关注内容的可控性,体现在技术上就是特别强调信号源的安全,通过控制信号源来保证公众接收的节目符合公共道德标准,因此在广电传输中,信号源必须是特定的、可控的内容平台。电信监管主要是对防止垄断等经济方面的监管,至于用户相互间传送的是什么内容,属于通信自由范畴,因此,对电信传输而言,在技术上并不要求信号源的可控性,电信监管中也没有信号源控制问题。这种区别即使是就IP技术在广电传输中的利用而言,体现得也十分充分:利用IP技术传输广电节目,必须在向用户分发节目信号的环节之前建立一个可以对内容进行控制的节目平台,IPTV用户只可以向内容平台发送信息,而不能向其他用户直接发送信息,用户发送的信息只有经过内容平台的审查后,才可以通过内容平台向其他用户发送。

  广电传输业务与电信传输业务虽然相互开放,但没有改变二者的监管遵循各自独立规则的事实。随着“三网合一”的进程,不少国家将广电监管机构和电信监管机构进行合并改革。但是,应该看到,这种改变只是广电和电信的监管由不同的机构负责过渡到由同一机构负责而已,两种业务作为独立的政府监管对象的事实并没有改变。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内设有线竞争局和媒体局分别负责监管电信业和广电业;英国通信管理局的监管职能也分为电信业监管、广播电视业监管、无线电通信业监管和媒体内容监管等,该机构还成立了内容理事会,负责广播电视内容审查,这显然是广电监管独有的内容而与电信监管无关。可见,机构合并只是两种业务监管在主体形式的改变,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在具体监管事务上的差别并没有因此而消失,二者的分业监管在事实上仍然存在着。

  “三网合一”的技术变革,确实改变了广电传输业与电信传输业相互隔离的外部关系,但却没有、也无法消除他们各自独立的内在特性,从而也没有改变广电传输和电信传输实行分业监管的基础。未来我国的信息业监管政策,必须充分注意到“三网合一”在打破电信业与广电传输业的隔离方面的影响,为产业发展和节省资源留下必要的空间,又要避免简单地谈论“三网合一”,而要看到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各自的客观规律,为完成他们各自的监管目标提供相应的规则。
血燃皮毛的狼群,凝望着人类冒烟的枪口,眼神,坚硬而沉静,没有丝毫的恐惧。
逐风奔驰的狼群,踏着辽阔的原野,流露出天生的野性,那是一种傲气,浪迹天涯血干魂尽的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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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是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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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垄断必定给市场带来更大的不自由。不喜欢被人摆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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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形成了垄断就不会有人再重视消费者的意见了(--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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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和人民的利益是最重要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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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有利才是最重要的``````
追求卓越,或许不仅需要能力!也许要恒心和毅力我愿意!即使只有瞬间的荣耀,我也愿意在子夜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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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要让人民大众的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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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合一的后果只能是一个,一个大的垄断集团的建立,也许短时间没什么,但时间一长我们就能感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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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场战争要打响了??
在IT的世界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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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快十年了,发展还是如此的缓慢,让人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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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三网融合IPTV是突破口

  据称,11月份中国电信与上海文广将联手在上海推出IPTV业务。这将揭开电信、广电和互联网三方面技术的融合性业务在中国商用的序幕。“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指出,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要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而在“十五计划”中的提法是促进三网融合。从“促进”到“推进”,表明政府已将三网融合的问题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五年内实现三网融合,IPTV是突破口,于是到该着手进行实质性*作的时候了。
  首先,IPTV为三网融合在业务上找到了突破口。广电系统的先天优势在于节目内容的制作、播出以及信号传输等;电信网的优势则在于覆盖面广,有长期积累的大型网络设计运营和管理经验;互联网的特点在于能互动,可点对点沟通。IPTV就是融合三网特点并充分体现三网优势互补的业务。因此,在很大程度上,IPTV将推进电信、电视、互联网彼此利用各方面的特点,更好地为人们提供服务。

  其次,IP技术的成熟,通信网、广电网及互联网在核心技术上已经趋同,这就解决了三网融合在技术上的问题。

  第三,诸如闪联等融合性新技术的出现与走向成熟,综合信息服务、一站式信息生活成了社会各阶层人群的共同追求,以及我国信息服务进一步的发展都要求三网融合。IPTV的发展可以大大促进互联网应用的开发。据专业机构估计,2008年通信网络所承载的媒体娱乐业务收入,将达1200亿元左右,仅此一项业务将促进我国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如果加上电信产业所带动的其他产业增长,粗略估计将促进GDP增长约1.6个百分点。

  第四,三网融合可减少重复建设、节约社会资源,是建设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据专家介绍,目前中国近90%的光纤光缆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如果实行三网融合就可充分激活这些闲置资源,仅此一项即可减少重复建设近千亿元,再加上其它的总共将减少国资重复建设约2000亿元。

  总之,三网融合势在必行,IPTV的发展让三网融合获得突破性的契机,到该启动实际动作的时候了。但要真正实现融合,关键要理顺政策关系,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我们应当看到,政策问题的解决也需要技术的推动,同时我们也相信技术的进步总会引起政策的调整。我们关注IPTV新的应用,关注IPTV所涉及的新的应用领域。相信,只有各方协调同努力,才能促进IPTV发展,进而实现三网融合。
血燃皮毛的狼群,凝望着人类冒烟的枪口,眼神,坚硬而沉静,没有丝毫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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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扳倒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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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合一,我们这些网络工作者们有多少能撑下去的呢?
胡锦涛同志是怎样考虑的呢?
还让我们活不活了,又有谁想打掉我们的饭碗?
快----- 向钱进吧!
和心爱的她幸福快乐的走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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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 回应天津某电视台的无良报导   [转帖] 孙臭臭's Life 20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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